剛剛在YAHOO新聞看到一篇新聞:曾晴爸發想  500人簽器捐卡!



我個人覺得,當生命走到盡頭時,可以將自己身上還可以使用的器官(肝,腎,眼角膜,皮膚......等),將它捐給需要的人!這可以說是人生最後一個幫助人的機會囉!

我猜想,大概是傳統想法總是說:死要全屍 的關係吧!除了這個以外,一定也包括了家人的不捨~

換個角度想:生命都已經走到盡頭了,現在人也大都是用火化,最後燒完了只剩下骨灰!是我的話,我寧願把能用的器官都捐出去,這樣起碼可以幫助別人!

*嗯。。簽器捐卡是好事呢~以後可以遺愛人間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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